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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传感器强制5年失效,你怎么看?

日期:2025-05-3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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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有圈友提出,其企业**检查,专家提出,石油化工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传感器强制5年失效,你怎么看?"1 猜测专家参考的依据 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很大程度指的是气体传感器的寿命,因为气体传感器的寿命要大大短于可燃气体探测器其他部件的寿命。 1.按照规范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气体传感器)使用寿命不过5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中规定,商业和工业企业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近期,有圈友提出,其企业**检查,专家提出,石油化工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传感器强制5年失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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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测专家参考的依据

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很大程度指的是气体传感器的寿命,因为气体传感器的寿命要大大短于可燃气体探测器其他部件的寿命。

1.按照规范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气体传感器使用寿命不过5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中规定,商业和工业企业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3年、居住建筑使用的报警器有效期为5年,到期请及时更换。



3.DB11/T 1620-2019《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北京地标规定:5.17.3.1 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五年,商业和工业场所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三年,过使用年限应报废。

4.《广东省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规定: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各种探测器使用年限为3年,紧急切断阀使用年限为10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

5.GB 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也明确要求在说明书中应标明气体传感器使用年限:4.3.1.13 探测器使用说明书应满足GB/T 9969的相关要求,并应注明气体传感器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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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验分析

1.规范中的适用范围有明确说明:

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范围

与报废要求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

本标准适用于设置在建筑中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其他特殊场所使用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中有提到各类传感器的寿命时间,是建议不是强制


6.1.1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可燃气体探测器中气敏元件、光纤产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寿命不超过5年。生产企业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产品的预期使用寿命。

6.1.2 产品达到使用寿命时一般应报废。若继续使用应对所有达到使用寿命的产品每年逐一按本标准维修检测要求和接入复检要求进行检测并进行系统性能测试所有检测结果均应合格。并应每年抽取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进行下述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石化参考标准规范,GB/T 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里有提到各类传感器的寿命时间,是建议不是强制!

圈友理解:就和汽车年检类似,可然有毒报警器一年一检,只要能满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里的性能指标要求就可以继续使用,不能依据说明书或厂家或其他不是相关强制规范要求定期报废,这样会造成企业负担和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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